“非同中原”之故,准许都护府自定,然其兵种、员额、器械等事需报兵部知晓,定制三年一报,
“朕与兵部不予遥制”。都护府所属军伍,军饷军械等需皆由都护府自行筹措。
各军须遵从朝廷征调,朝廷若有征调,以南兵调用之制,计其粮饷、功赏、抚恤之给,而余者不论矣”当时这道圣旨是已经下达到高务实手中了的,但这道圣旨本身却有问题:它虽然是圣旨中级别非常高的
“诰”,但却是一道
“中旨”。
“中旨”的意思就是虽由皇帝下达,落款处有皇帝之宝,但没有经过内阁附署。
所谓
“不经凤阁鸾台,何名为敕”,同样的道理,在此时的大明朝,没有内阁的附署,又何以称之为
“诰”?因此,高务实当时以这道圣旨没有法律效力为由,当场拒绝接旨。
不过这件事本身其实是皇帝当时设的一个局,目的是在朝廷、太后等都认为高务实在南疆的实力过大、在朝廷中立下的功劳又太高,于是需要对高务实的将来有一个安排的情况下,模棱两可的给出一个说法,由此才设下的局。
换句话说,当时皇帝大致上就是表示:将来会把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