乖,这个字比小宝贝更狠,它不商量,也不哄骗,它默认我会走过去,默认我天生就该听话,而听话是有奖赏的。我脑子里有个角落在冒火,凭什么,我是人,不是宠物,可另一个角落安安静静接住了这个字,甚至暗暗等着下一句。这种察觉,比走过去这件事本身更让我害怕。她显然也听出来了,尾音里浮起一点愉悦,猫爪搭上毛线球的那种愉悦。
然后我看到了她,或者说,我看到了那个轮廓。
雾银色,在这片纯白里,那是一道竖直的、修长的亮。我看不清她的脸,只能辨认出那是一件旗袍的轮廓,紧身的,曳地的,勾勒出一道让人无法移开视线的曲线。那料子说不出是什么织的,像被磨砂处理过的月光,盘扣从领口一路排到腰际,一颗一颗,扣得一丝不苟。
接着我闻到了另一种味道,藏在雪松和晚香玉底下,压不住往外冒。那味道没有名字,最接近的记忆是雷雨天的高压线,空气被烤出焦味,闻到的一瞬间汗毛全立了起来,动物的本能抢在大脑前面认出了它,那是危险,是不能碰的东西。香水盖不住它,那是她本身的味道。
"找到你了。"
声音贴着我的耳廓响起,近得能感受到气息的温度。
我一下转过身,什么都没有,只有白,和越来越浓的雪松与晚香玉。心脏在肋骨后面乱撞,可乱的不只是怕。找到你了,她说找到你了,这句话的意思是,她找过我。在这座没有一个人记得我姓什么的城市里,有个东西穿过这么大一片白,专门来找我。我知道这个念头有多蠢,蠢得可耻,我还是没能拦住它冒出来。
接下来有很长一段时间,什么都没有发生,没有声音,没有触碰,只有香气在四周缓慢盘旋,一圈,又一圈。我站在原地不敢动,后颈的汗毛一直立着,有一道目光从头到脚碾过我,从发顶到脚踝,不急,不躲,带着挑拣的耐心。我被人看过很多种方式,面试官的看,HR的看,前女友最后那天的看,没有一种是这样的,那些目光都在找我的毛病,这道目光在清点我的价值。
她再开口时,人已经站在白光的尽头,那里不知什么时候积起了一层黑。不是她站进了黑暗里,那片黑暗是跟着她来的,贴着她的轮廓往外漫。我能看清旗袍上每道纹路的走向,却看不清她的脸,视线一爬到下颌以上就散了,抓不住任何一个细节。
唯一清晰的,是那抹唇色,深紫,浓稠得接近夜色,艳得不祥。这样的颜色不该出现在梦里,它该在旧上海的百乐门,在某个风华绝代的女人唇上。她一定是在笑,我看不见嘴角,可我就是知道她在笑,然后她抬起了手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