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”陆逊憋了一肚子气,已经准备无论什么原因,都要干掉那些让自己输掉的家伙们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斥候地引导下,陆逊终于接近了战圈,也看清了那些走私商团,不由得暗骂一声。

        果然没有狼骑兵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百多个穿着轻装皮甲的战士结成了园阵,正在围攻还剩下不到五十人地走私商团,战况明显呈一边倒地态势,每隔几息的时间,商团中的雇佣兵就会倒下,然后被乱刀分尸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战士虽然穿的只是轻装铠甲,不过一看就是制式铠甲,做工相当地不错,陆逊甚至看到他们的马匹身上的战具带中还挂着黑色的弩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看不明白,他们开始没用弩弓袭击走私商团,大概是自信战士有白刃战的绝对优势吧?”陆逊皱着眉头问来索菲亚一句,道,“换成是我,绝对会先用弓箭打乱他们的阵型,再用骑兵突击,这样一下就会消灭商团抵抗的信心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众食人魔立刻点头,做惯了悍匪的他们绝对会采用最简单的攻击方式,何况安斯帝纳射出一轮弩弓后,估计敌人也剩不下几个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么做的话你就和笨蛋盗匪没什么两样了?难道你没看出这些骑兵的目的是要全歼这个走私商团吗?”索菲亚也皱起来眉头,不知道再想些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全歼?”陆逊嘴角抽搐了下,他也不笨,立刻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用弩弓就不可以全歼了吗?”巴巴鲁克笨笨地问了一句,他知道没有足够的经验,肯定会被淘汰的,于是不放弃任何学习的机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用弩弓乱射后,敌人一旦崩溃,逃散到草原上,绝对会拖延战斗地结束时间,别忘了草原上太危险了,那样的话虽然可以依靠骑兵全歼对手,但是也犯了分兵地大忌,难保不会出什么意外,还是这样逐步地威压合适,让走私商团以为自己还有反抗地机会,其实已经落入了陷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巴巴鲁克,告诉部下准备战斗。”陆逊说完,看着随时都有可能崩溃的走私商队,下达来战斗命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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