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毓心头一震,原来谢澜钧是恨他的。
他沈毓向来心性高,从来不委屈自己,自己识人不清,错把狼狗当家犬,最后遭到反噬,这种下场还不如一死了之,他摔烂了沈槐给他递来的瓷碗,藏在袖子里。
心想自己死了,也不让这对狗男男好过,所以当机会悄然降临的时候他是一点都不心慈手软。
当沈槐不设防备想要靠近的时候,沈毓找准时机,将锋利的瓷片扎进肉里,“噗呲”皮肤被划开,沈毓手下没留情,露出白皮红肉,血流湍急淌下,沈槐漂亮的脸上闪过一丝痛苦,呼吸乱了,那双漂亮的凤眸顷刻变得黯淡,“哥,你要杀了我么?”
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沈槐的肩膀也长得如此宽大雄壮,浓厚的阴影几乎将他笼罩,和记忆中漂亮纤瘦的形象一点都不符合。
沈毓被压的喘不过气,那点力道犹如蝼蚁撼木,“走、走开。”
见沈毓拒之不答,沈槐陡然靠近,突如其来的脸将沈毓吓得哆嗦,温热的血沾的两人浑身都是,沈槐得眼神变得狠戾,暴力得揪住沈毓的领子把人压在身下,“哥,你为什么不说,你想我死吗?”
声音几乎是尖锐刺耳的。
瓷器扎入的更深了。
沈毓吓得不轻,脸色变得惨白,颤抖的松开自己的手,艰难道,“疯、疯子,神经病滚。”
不杀了还不成,何苦咄咄逼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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