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不还和别人不一样。
往前走是一条河。不算宽,但足够漂亮足够绿,像块打磨过的翡翠。
孟不还牵起我的手,我浑身一震看向他,可他却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,甚至带起我们交握的手在半空中晃了晃。
他笑的明朗,佐以万里青空伴白云。
我捏紧了他的五指,我们十指缠绕不分,摩擦之间似乎要产生一簇火出来。
突然他问我:“不骑车了,喜欢跑步吗?”
我不喜欢跑步。但我喜欢和孟不还一起。
他带着我跑,我们脚底跑过不规则交错的石板,两边是不断飞过的张灯结彩的白屋,头顶的天空一成不变,只有云慢慢的飘过去。
我大口的呼吸,感觉肺部发烫发热,喉咙有些疼,但孟不还张扬飞洒的红发就像是一枚鲜艳夺目的旗帜,我一眼望去只能看见他。
他跑的好快,笑的好灿烂,我也被晕染上了一层幸福。
这一刻仿佛什么忧虑都无需去管,我们奔跑的速度足够甩掉那些烦恼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