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时的他算得上是一个鲜衣怒马少年郎,哦不,是常年混迹酒吧的浪荡子。

        白天拿奖学金翻倒股市,晚上就在酒吧泡着,蹦迪一蹦就是一宿,蹦累了睡那儿,天亮再回学校,成功演绎那句话:酒吧是我家。

        伏城几岁来着,忘了,只记得还小,他当时只是想单纯的找到哥哥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那个灯红酒绿的地方,他看到了与自己印象完全不同的伏景默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这样,身体吃得消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是在两兄弟碰面之后,伏城说的第一句话。

        伏景默当时就笑了,“你这样,好像个老妈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伏城抿嘴,从背包里拿出一个信封递到伏景默面前,“我是来替她送东西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伏景默盯着那个信封良久,又看了一眼伏城,眼神很耐人寻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知道里面是什么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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