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知晗猛然抬头看着他,身体血液烧沸一般冲上脑袋,再也抑制不住。
原来周清弦是记得他的。
——记得他的味道,记得他的习惯,记得他待他的好,记得二人曾在一起生活过的点滴,从未因自己的爱慕而厌恶。
沈知晗十一年的冤屈苦痛,如今在这短短几个字前变得不值一提,身体放松那一霎,竟无端端鼻尖一酸,目光散乱起来。
觉察他情绪不对,周清弦叹了口气,伸手压上沈知晗后脑勺,满头柔顺青丝轻易从指间滑落,犹豫许久,还是问道:“哑巴,你是不是喜欢我?”
沈知晗懊恼,有这么明显吗?
周清弦正顾虑是否只是自己多想,面前人却垂下了颈,将脸深深埋进他颈间,几不可闻地点了点头。
得到这样的回答并不意外,周清弦自小从不缺人表达情意,许是因为高人一等的出身天赋,从未将南华宗的师兄妹放在眼里,更是没有对人有过异样情感。于他而言,重要之人寥寥无几,比起浪费时间在人情世故上,倒不如拿来修炼提升境界,亦是想不通为何会有人视情感为不可缺之物。
许是因为落到了这般境地,才少有的意识到,除却修炼之外,自己也会被凡尘琐事困扰。
说不上来对面前哑巴是何种情感,但实实在在不可否认,漫天飞雪里他奔向自己的那一刻,纵然眼前是黑暗的,耳边是簌簌风声,两具身体拥抱的暖热却融化了一切。
不是因为离不开这股熟悉,不是因为将他当作其他人。
只是他而已,是如今在他面前,日日照顾他的哑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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